胎兒只要將來不是死產而能夠生下來,那麼關於他個人利益之保護,要當作是已經出生來對待。」但限於「個人利益之保護」,若是不利益則不能當作是已出生,例如債務負擔。
甲男乙女為夫妻,甲之父丁尚生存。乙因難產,生一子丙後,即死亡。乙死亡三小時後,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