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56條I: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社員得於決議後三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原決議。
11.社團法人之社員總會召集程序違反法令或章程,經出席社員對此當場表示異議者,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