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1 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8條規定,申報義務人委託公司或個人辦理新台幣結匯申報者,受託人應依「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有關規定及中央銀行其他規定,並以
(A)代表人
(B)受託人
(C)代理人
(D)委託人之名義辦理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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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284), C(21), D(707), E(0) #638503
統計: A(4), B(284), C(21), D(707), E(0) #638503
詳解 (共 7 筆)
#1068343
申報義務人委託公司或個人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者,受託人應依「銀行業
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有關規定及本行其他規定,並
以受託人之名義辦理申報。
除前項規定情形外,申報義務人得委託其他個人代辦新臺幣結匯申報事宜
,但就申報事項仍由委託人自負責任;受託人應檢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
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業查核,並以委託人之名義辦理申報。
我想題目應該是問紅色的部份 是否答案依舊為B
我想題目應該是問紅色的部份 是否答案依舊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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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541
| 公司或個人受託辦理新臺幣結匯並以自己之名義辦理申報者,受託人應依 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有關規定及本行其他規定 辦理。 除前項規定情形外,申報義務人得委託其他個人代辦新臺幣結匯申報事宜 ,但就申報事項仍由委託人自負責任;受託人應檢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 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業查核,並以委託人之名義辦理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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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664
第八條
申報義務人委託他人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時,應出具委託書, 檢附委託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業查核,並以委託 人名義辦理申報,就申報事項負其責任。
公司、行號經本行同意,以公司、行號自己名義為他人辦理 新臺幣結匯申報者,視同申報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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