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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輔導原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依據教師法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是教師應履行的義務?
(A)提供興革意見
(B)輔導管教學生
(C)參加教師組織
(D)參加在職進修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Konwe Huang 國二下 (2010/05/16)
在職進修是權.....看完整詳解
34F
宋友文 高一上 (2015/05/22)
可惡被騙了
35F
塔塔加的星雲(有一起讀書的 研一下 (2016/10/11)
在職進修跟進修差在哪 ??玩文字遊戲。


36F
sophia 高三下 (2019/03/12)
法規名稱:教師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16 條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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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依據教師法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是教師應履行的義務?(A)提供興革意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