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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0.勞動基準法有關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如勞工繼續工作達3年以上者,應於30日前預告之
(B)勞工於預告期間內,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以另謀工作,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1日
(C)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如未為預告,應給付勞工預告期間之工資
(D)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同法第16條之預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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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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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yan 大四下 (2011/07/19)
(B)每星期不得超過.....看完整詳解
7F
AMY (2015/05/18)
工作3年以上應30天前告知
1~3年應20天前告知
3月~1年應10天前告知
未告知應給予告知天數之薪支
每個禮拜給予2天請假外出找工作
8F
Yin Hui Huang 大一下 (2017/07/04)

勞動基準法

(A)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如勞工繼續工作達3年以上者,應於30日前預告之 

(B)勞工於預告期間內,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以另謀工作,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1日  2日

(C)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如未為預告,應給付勞工預告期間之工資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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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Vicky 大三上 (2020/08/17)

勞動基準法

第 11 條(雇主須預告使得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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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有關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如勞工繼續工作達3年以上者,應於30日前預告之→§16。
(B)勞工於預告期間內,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以另謀工作,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1日→§16二日。
(C)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如未為預告,應給付勞工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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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勞動基準法有關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雇主依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