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第 99-10 條
1自然人所有之最大起飛重量二百五十公克以上之遙控無人機及2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人機,應辦理註冊,並將註冊號碼標明於遙控無人機上顯著之處,且一定重量以上遙控無人機飛航應具射頻識別功能。
下列遙控無人機之操作人應經測驗合格,由民航局發給操作證後,始得操作:
一、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人機。
二、最大起飛重量達一定重量以上之遙控無人機。
三、其他經民航局公告者。
6. 小陳為某新成立無人機業務公司負責人,目前除積極招兵買馬外,亦 準備購入2..-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