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3 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可在金管會核定投資比率範圍內,以下列方式匯出資金
(A)利用 要保人每年結匯額度
(B)由業者向中央銀行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C) 經由金融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利用信託業的每年結匯額度
(D)由業者向金 管會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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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773), C(257), D(111), E(0) #638525

詳解 (共 6 筆)

#2802367
這一題很容易搞錯  94 5 18 台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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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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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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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698
利用 壽險業者的每年5千萬美元累積結匯金額B經由金融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C 由業者向中央銀行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三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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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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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8950

主    旨:檢送中央銀行外匯局 94 年 5  月 18 日台央外伍字第 0940020843 號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轉知。

說    明:一、壽險業者辦理國外投資,可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投資比率範圍內,以下列方式匯出資金:

           (一) 利用其每年 5 千萬美元累積結匯金額。

           (二) 經由金融機構辦理之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

           (三) 由業者向本行專案申請核准匯出所需資金,自行投資國外。

https://law.fs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FE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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