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經濟分析發展著稱者是下列那一學派?(A) 紐約 (B) 芝加哥 (C) 法..-阿摩線上測驗
1F 阿翔 高三上 (2011/12/14)
法律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或稱法律的經濟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是由美國學者在1960年代發展出的跨領域交叉學科。主要是以經濟學的效率觀點,分析法律的形成、架構、與運作方式,法律與司法制度對社會的經濟效益影響。1960年,羅納德·科斯發表了「社會成本問題」,此論文提出後人所稱的科斯定理,被視為是法律經濟學的奠基之作。 法律經濟學的代表人物還包括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芝加哥大學教授蓋瑞·貝克、聯邦法官理察·波斯納和克拉克獎得主,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安德雷·施萊弗,以及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達隆·阿齊默魯。 |
2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