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院管轄權之規定,以下之敘述,何者為非? (A)管轄權有普通審判籍與特別審..-阿摩線上測驗
7F
|
8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30)
民事訴訟法 CH2 總則 法院 重點一: 普通/特別 審判籍
法院管轄權之規定,以下之敘述,何者為非? 而特別審判籍之法院並無優先普通審判籍法院的管轄權 (特別:我也可以管的意思) (普通審判籍) (C)對於公法人亦可提起訴訟 ~告官府~,應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對於中央或地方可以提起國賠(由普通法院/行政法院管轄) 通常找普通法院民事庭 因為行政法院 行政訴訟制度二級二審制至最高行政法院。且沒有那麼多間 下級審法院三所,另一所籌設中: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