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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夫以乙妻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裁判離婚。以下何種訴訟或請求,不可與此離婚事件合併提起?
(A)甲乙間之婚姻本屬無效之訴
(B)乙反訴甲亦請求裁判離婚之訴
(C)甲乙間基於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請求
(D)乙積欠甲之母親借款,一併起訴請求返還借款之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唐高鵬 小六下 (2012/06/27)
第五百七十二條(訴之合併、變更、追加、或反訴)   婚姻無效、確認婚姻成立或不成立、撤銷婚姻、離婚或夫妻同居之訴,得合併提起,或於第一審或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   依前項規定得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者,不得另行起訴,其另行起訴者,法院應以裁定移送於訴訟繫屬中之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合併裁判。受移送之.....看完整詳解
6F
捷哥 國二下 (2016/07/07)
民訴572已刪除
7F
好期待(已上榜) 研一上 (2017/06/04)

離婚跟返還借款一點關係都沒有哦= =

8F
Lin Tony 大四下 (2021/03/26)

回樓上,是不適格的問題

甲夫以乙妻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裁判離婚。以下何種訴訟或請求,不可與此離婚事件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