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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函的結構分別為「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其中「說明」及「辦法」兩段,均可因事、因案加以活用,以下那一個不適合取代「說明」為段名:
(A)理由 
(B)經過 
(C)原因 
(D)核示事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iloveyoujae19 高三上 (2017/01/10)
「說明」: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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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的結構分別為「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其中「說明」及「辦法」兩段,均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