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法36
細則12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12條
執行人員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時,應由義務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如無此等人在場時,得由鄰居或就近自治團體之職員在場。
行政執行法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警察職權行使法
43 關於進入處所之即時強制措施,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進入措施涉及憲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