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 119 條
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償付解約金之條件及金額,應載明於保險契約。
27.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