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業務員(壽險)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9. 下列何者不是保險人依保險法第 64 條解除契約之要件
(A) 要保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 或為不實之說明
(B) 須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
(C) 要保人之不實告知,須在 契約訂立時
(D) 要保人之不實告知,須在保險事故發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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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卡拉 國三下 (2021/02/09)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29.下列何者不是保險人依保險法第64 條解除契約之要件(A) 要保人隱匿或遺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