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占有人對返還請求權人之權利義務:
1、善意占有人
(1)必要費用:得請求償還,但已就占有物取得孳息者不得求償。
(2)有益費用:於占有物現存之增加價值限度內,得請求償還
2、惡意占有人
(1)必要費用:得依關於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
(2)有益費用:惡意占有人明知無權占有,此種加強於他人之利益,應自負損失。
某日,承租人甲發現其所承租房屋之廚具無法使用,乃通知房東乙 1 個月內前來處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