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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男乙女為夫妻,丙為乙之母。甲與乙離婚後,甲與丙結婚,則甲、丙間之婚姻為: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洪小修 大一上 (2013/10/11)
民法983
2F
阿土伯 高三上 (2016/11/13)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甲男乙女為夫妻,丙為乙之母。甲與乙離婚後,甲與丙結婚,則甲、丙間之婚姻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