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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行為應具有明確性,下列那一項標準不可以作為判斷行政行為是否明確的標準:
(A)可理解性
(B)可裁量性
(C)可預見性
(D)司法可審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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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Novia Wang 國三上 (2011/10/01)

若非明確性也可裁量就失去了法律的保留原則,流於軍國主義國家。

故明確性原則有三 1.理解可能性 2. 遇見可能性 3.審查可能性

2F
詹姆士 高二下 (2016/06/02)
非一般人難以理解,受規範者所得預見,司法可以加以審查,為明確性原則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行為應具有明確性,下列那一項標準不可以作為判斷行政行為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