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09/30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專技◆導遊實務(二)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旅遊業指派或僱用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行接待或引導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未與該等人員簽訂書面契約; 與該等人員簽訂契約之內容違反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之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A)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D)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姆咪問號??? 大一上 (2020/10/17)

旅行業管理規則§23-1 I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109hotel台北旅館推 (2022/03/08)

法規名稱: 發展觀光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 29 條-一萬元以上五萬元

1.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旅客旅遊時,應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

2.前項契約之格式、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旅行業將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書格式公開並印製於收據憑證交付旅客者,除另有約定外,視為已依第一項規定與旅客訂約。

第 27 條

旅行業業務範圍如下:-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

一、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

二、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續。

三、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

四、設計旅程、安排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

五、提供旅遊諮詢服務。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


查看完整內容

19 旅遊業指派或僱用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行接待或引導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未與該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