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觀光遊樂業園區內舉辦特定活動者,依據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業者應於幾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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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109hotel台北旅館推 (2022/03/08)
法規名稱: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EN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 19 條 1.觀光遊樂業之營業時間、收費、服務項目、營業區域範圍圖、遊園及觀光遊樂設施使用須知、保養或維修項目,應依其性質分別公告於售票處、進口處、設有網站者之網頁及其他適當明顯處所。變更時,亦同。 2.觀光遊樂業之營業時間、收費、服務項目、營業區域範圍圖及觀光遊樂設施保養或維修期間達三十日以上者,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變更時,亦同。 3.地方主管機關為前項備查時,應副知交通部觀光局。 第 19-1 條 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內,舉辦特定活動者,觀光遊樂業應於三十日前檢附安全管理計畫,報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