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第6條
依我國締結條約、協定之規定,
國外廠商得參與我國和機關之採購,
反之,不適用條約、協定之情形,僅允許我國廠商投標,並無違反採購法。
3. 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1項後段規定:「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