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60號「查核報告中之強調事項段及其他事項段」之規定,下列何者為不 應納入「強調事項段」之事項?
(A)重大訴訟或監管措施未來結果之不確定性
(B)受查者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C)對受查者財務狀況或財務績效具重大影響之災害
(D)會計師於查核報告日後始獲悉某事實(即期後事項)並修改查核報告或出具更新之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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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291), C(27), D(147), E(0) #2055020
統計: A(29), B(291), C(27), D(147), E(0) #2055020
詳解 (共 4 筆)
#4937318
審計準則公報第60號
第十三條
於查核報告中納入強調事項段之情況,例舉如下:
1.重大訴訟或監管措施未來結果之不確定性(A)。
2.重大期後事項(D)。
3.已發布之財務報表因存有重大不實表達,而予以重編。
4.對財務報表具重大影響之新會計準則之提前適用(如得提前適用)。
5.對受查者財務狀況或財務績效具重大影響之災害(C)。
6.重大會計政策或估計之變動。
7.重大關係人交易
(B)繼續經營之不確定性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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