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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乙向甲借款 300 萬元,由丙以自有房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擔保之,但其後甲將其對乙之債權讓與丁,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將債權讓與丁,應先得丙之同意,否則丙可以主張其擔保義務已消滅
(B)丙為甲所設定之普通抵押權於甲讓與債權時,隨同移轉於丁
(C)丁僅與丙辦理普通抵押權變更登記之情形下,抵押權始生一併讓與之效力
(D)甲對丁讓與債權,即使未為任何其他約定,丙均得向甲請求塗銷普通抵押權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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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demongreg914 小三上 (2015/08/03)
98台上1982: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為民法第 295 條第 1 項所定。該條所謂「隨同移轉」,係屬法定移轉,無待登記即發生移轉之效力。
2F
行雲流水 大一下 (2019/12/15)

295 條
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但與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

23 乙向甲借款 300 萬元,由丙以自有房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擔保之,但其後甲將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