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土地法第 53 條規定,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公有土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視為無主土地
(B)應辦理囑託登記
(C)地政機關逕為登記
(D)登記時所有權人欄註明為縣(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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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0), B(131), C(2899), D(397), E(0) #2526032
統計: A(150), B(131), C(2899), D(397), E(0) #2526032
詳解 (共 7 筆)
#5640972
無保管或使用機關之公有土地及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公有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_____________(C)(D)
逾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之土地或經聲請而逾限未補繳證明文件者,其土地視為無主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公告之,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即為國有土地之登記。_____________(A)
土地登記規則
土地登記規則
政府機關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之:
一、因土地徵收或撥用之登記。
二、照價收買土地之登記。
三、因土地重測或重劃確定之登記。
四、依土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公有土地之登記。
五、依土地法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七十三條之一第五項或地籍清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國有土地之登記。 ________________(B)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一條或行政執行法第二十六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十一條規定之登記。
七、依破產法第六十六條規定之登記。
八、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登記。
九、依原國民住宅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法定抵押權之設定及塗銷登記。
十、依第一百四十七條但書規定之塗銷登記。
十一、依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之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十二、其他依法規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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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556
土地法 第53條:
無保管或使用機關之公有土地及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公有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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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5130
土地法第53條:公有土地之逕為登記
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公有土地,
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 地政機關 逕為登記」,
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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