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24394
年份:113年
科目:國籍與戶政法規
23 在我國對外國人為監護、輔助宣告,或為死亡宣告時,我國法院就相關法律之選擇與其要件,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凡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之外國人失蹤時,就其在中華民國之財產,得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死 亡之宣告
(B)我國法院對於外國人之監護、輔助宣告,就監護、輔助之原因依中華民國法律
(C)我國法院對外國人所為之死亡宣告,其效力依中華民國法律
(D)外國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為中華民國國民,而現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者,得依中華民國法 律為死亡之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