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甲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並指定自己為受益人。契約存續期間,甲因其 妻乙外遇,遂憤而行凶將乙殺害身亡。保險公司應否負保險責任?
(A)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B)甲喪失受益權,但保險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C)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予乙之其他法定繼承人
(D)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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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8), B(99), C(43), D(6), E(0) #1383357

詳解 (共 4 筆)

#2305364
保險法第121條第3項:「要保人故意致被...
(共 9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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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4820
這是我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看到的評議結果,供與參考:

要保人和受益人若為同一人,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在2013年評議中心一則不幸事件中,要保人與受益人皆為同一人,要保人陳女餵食農藥給自己身為被保險人的女兒小玉,導致小玉因此身亡。家屬認為小玉雖是被陳女餵食農藥致死,但只能視為陳女喪失受益的權利,保險公司不該拒絕理賠。
評議中心經查後認為,此案中要保人同時兼為受益人,保單條款中約定要保人同時是受益人中的其中一人時,若發生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的情況下,不僅所有受益人都喪失受益人,保險公司也無須理賠。家屬雖再三強調應列為被保險人小玉的遺產,但該規定與保險法規範相符,最終判定保險公司免予理賠。

另外參照橋頭地方法院108年訴字329號民事判決,也認為此時保險公司不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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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5948

本題爭點在於甲同時是要保人也是受益人,按保險法第121條第1項和第3項來看會有衝突?

1.保險法第121條第1項規定: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會喪失受益權。

2.保險法第121條第3項規定: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第一項實務見解(88台上950)有說,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僅僅是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並非保險人免除賠償之責。

那到底保險公司是要賠還是不要賠?

照這樣來看(B)選項不是也是對的嗎??

如果有懂這題的人可否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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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0505

(A)(D)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參保險法第121條第3項)
(B)甲喪失受益權,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同上)
(C)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單價值準備金應得之人,但需保費付足2年以上者:(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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