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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甲連續在網路上發佈指責謾罵乙之言論長達數個月,乙想對甲提出告訴,其法定 6 個月告訴期間如何計算?
(A)自乙知悉甲第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
(B)自乙知悉甲最後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
(C)自甲最後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
(D)自甲散佈誹謗言論第 1 日至最後 1 日期間之平均中間日開始計算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William Chou 國三下 (2013/03/27)
釋108:告訴乃論之罪,其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其6個月之告訴期間,若自得為告訴之人最初知悉犯人之時起算,則難免發生犯罪行為尚在連續或繼續.....看完整詳解
3F
此師非彼濕,我濕故我師 大一上 (2018/04/20)

釋108所指的「發生連續狀態而告訴期已屆滿,應自知悉犯人最後一次行為終了起算」

題目只有強調連續狀態(長達數月),屆滿與否隻字未提,當然也沒提到乃出自釋108。

只能說題目顯有瑕疵...

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09)
(A)自乙知悉甲第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X)
(B)自乙知悉甲最後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O)
(C)自甲最後一次散佈誹謗言論之日開始計算(X)
(D)自甲散佈誹謗言論第 1 日至最後 1 日期間之平均中間日開始計算(X)

解釋字號:釋字第 108 號
解釋日期:民國 54 年 07 月 28 日
解釋文: 告訴乃論之罪,其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其六個月之告訴期間,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最後一次行為或行為終了之時起算。本院院字第一二三二號解釋應予變更。

23 甲連續在網路上發佈指責謾罵乙之言論長達數個月,乙想對甲提出告訴,其法定 6..-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