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乙女在與甲男同居期間內懷孕,甲乙在乙懷孕七個月之後結婚,生 A 女,二年之後又生 B 女。甲在一次工作場合認 識丙女,進而相戀,並背著乙在外同居,丙女後來懷甲的小孩,甲在丙女生下 C 男之後,繼續提供丙女與 C 男之生 活費。後來甲意外死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在乙懷孕七個月之後才結婚,亦即結婚之後不到三個月即生下 A 女,A 女不受當然婚生之推定
(B) B 女係甲乙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B 女受當然婚生之推定
(C)由於甲並未對 C 男加以認領,所以 C 男對甲的遺產並無繼承權
(D) A 女透過準正方式取得婚生子女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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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 B(15), C(290), D(21), E(0) #126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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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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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073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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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A的法條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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