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下列有關政府審計之敘述,何者正確?
(A)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除決算之審核依決算法規定外,應於接到通知日起二年內聲復,由審計機關予以決定
(B)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之聲復決定不服時,除決算之審定依決算法之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二年內,聲請覆議
(C)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二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
(D)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若發現詐偽之證據,自決定之日起二年內仍得為再審查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審計法§23: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審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