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積欠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 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至少多少比例者,經促請其改善而仍未在期限內改 善時,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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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6), B(237), C(144), D(1091), E(0) #1036031

詳解 (共 1 筆)

#1594388
第 22 條住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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