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信託業從事下列何種行為不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
(A)募集共同信託基金
(B)裁撤分支機構
(C)變更章程
(D)辦理信託財產評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5), B(53), C(65), D(576), E(0) #950993

詳解 (共 2 筆)

#2155081
信託財產評審由信託商業同業公會的信託財產...
(共 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518575

(A)募集共同信託基金:依據信託業法規定,募集或發行共同信託基金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準或許可。
(B)裁撤分支機構:信託業增設、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均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C)變更章程:信託業變更公司章程,也必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D)辦理信託財產評審:信託業內部應定期辦理信託財產評審,這屬於內部控制與稽核作業,僅須依法定期限辦理並報告內部董事會或相關單位,不須事先經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許可或核准。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1494091
未解鎖
(D)只須報告董事會,無須經主管機關許可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5509318
未解鎖
信託業法第 11 條 信託業為下列行...
(共 49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