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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其許可辦法係由何機關定之?
(A)行政院定之
(B)考試院定之
(C)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D)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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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劉建男 大一上 (2012/04/24)
公務員服務法第14-2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Eric Lin 小四上 (2011/05/16)
法源依據為"'公務人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乃由考試院於民國85年8月29日訂定發布。
3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2/12/22)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4-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 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23.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