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勞工可否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之用?(A)可以 (B)不可..-阿摩線上測驗
2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4/28)
為 保 障 勞 工,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請 領 之 退 休 金 ,該法第58 條已明定,勞工依該法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 ,於 金 融 機 構 開 立 專 戶 , 專 供 存 入 勞 工 退 休 金 之 用 ,該 專 戶 內 之 存款 ,不得作為抵銷 、扣押 、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 二 、 勞 工欲 開 立 「勞 基 法 退 休 金 專 戶 」存 入 退 休 金 ,須 填 具 勞 工開 立 「勞 基 法 退 休 金 專 戶 」 存 入 退 休 金 聲 明 書 向 特 定 金 融 機 構 申 請開立專戶,存入勞基法規定給付之退休金,該專戶不得再以任何方式 存 (匯 ) 入 款 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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