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取樣適用於外顯可觀察的行為,針對短時間內出現頻繁的行為進行記錄,可記錄行為發生的頻率,及行為持續的時間。
記錄的方式 時段連續觀察:以一段較持久的時間(約5-20分鐘)針對一個幼兒進行觀察。 時距取樣:取短時距(約1分鐘或30秒、15秒)作為記錄一次行為,在此時距內,不管行為持續的時間或出現次數,都只記一次。
23.教師將觀察的焦點集中於被選定的行為,並注意幼兒此行為是否在一定的時間間隔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