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司機員甄試_第 9 階-列車駕駛:鐵路法#125453
年份:114年
科目:鐵路◆鐵路法(概要)
23.無故滯留或乘坐於不提供載客服務的車廂或機車,若有危害安全之虞且不聽勸離,其罰鍰範圍為多少? (A)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