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夺下甲的刀,并将甲推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随后用刀将甲杀死。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犯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紧急避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