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A
(A) 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 8 小時之睡眠時間,深夜勤務以不超過 2 小時為度
第16條(服勤時間之分配)
服勤時間之分配,以勤四、息八為原則,或採其他適合實際需要之時間分配。
聯合服勤時間各種勤務方式互換,應視警力及工作量之差異,每次二至四小時,遇有特殊情形,得縮短或延伸之。但(E)勤區查察時間,得斟酌勞逸情形,每日二至四小時。
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八小時之睡眠時間,深夜勤務以不超過四小時為度。但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
23.警察勤務時間依「警察勤務條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服勤人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