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出下列五個美感判斷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是「主觀偏好」(Favoritism)。這一階段的人看畫有下列三個特徵:(1)對他所欣賞的畫具有直覺性的愉悅(Intuitive Delight);(2)會強烈的注意顏色(a strong attraction to color);(3)對繪畫題材產生自由聯想的反應(a free wheeling associative response to subject matter)。 第二階段是「美與寫實」(Beauty and Realism)。這個階段的兒童會特別注重繪畫的題材,而在看畫時出現下列的行為特徵:(1)開始能區分「與繪畫有關的美感經驗」以及「與繪畫無關的經驗」,故以客觀觀察代替主觀偏好;(2)認為繪畫的題材可以表現實在的事物;(3)特別尊崇那些需要細心與耐心的繪畫技巧。 第三階段是「原創表現」(Expressiveness)。也就是欣賞者能透過作品領會創作者所要表達的經驗品質,因此繪畫本身的表現強度和趣味性(Intensity and Interest)成為判斷優劣的主要依據。這個階段的發展,具有下列明顯的行為特徵:(1)作品的表現性重於題材上的美;(2)風格和技巧上的寫實本身並不是目的,能表達深刻的涵意才是目的;(3)「創新性」(creativity)、「原創性」(originality)和「感情的深度」(depth of feeling)是判斷一幅畫好壞的重要標準;(4)由於注重以個人主觀的感情來欣賞藝術,因此對客觀判斷持懷疑的態度。 第四階段是「形式和風格」(Form and Style)。此一階段的發展,將藝術視為社會文化的產物,而非僅僅是個人的成就。因此,必須由歷史脈絡來衡量作品的價值,並且其媒材、形式和風格可藉相互討論的過程,以彰顯它的特色,並修正主觀詮釋所造成的偏差。此階段的行為發展,具有下列的特徵:(1)減低主觀感情的成分,欣賞注重媒材本身的客觀因素,如配色、結構、形式、空間、關係;(2)由歷史傳統去了解藝術作品的社會、文化面;(3)由形式和結構的分析,說明繪畫的意義及其結構上的合理性,使人由理性和客觀的角度進行美感判斷。 第五階段是「自律」(Autonomy)。此階段綜合上述三、四兩個階段,而同時重視個人和社會兩方面的判斷標準,但仍以個人的藝術觀為最後的依歸,故稱為「自律」。 第五階段和第四階段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形式風格」階段由於從某一歷史傳統去看風格,總以為其價值永恆不易,但是自律階段以開放的心態,採取相對觀點,以藝術是為達某一目的而創造的,故其風格往往具有時代性與地域性,未必永恆不變。其實,藝術的價值也不在傳達永恆不變的真理,而在揭舉問題、啟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