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規所明訂之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 (A)對使用櫃型 X 光機業者提供輻射防護偵測服務 (B)銷售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C)提供人員體外劑量佩章監測服務 (D)辦理 18 或 36 小時輻射防護教育訓練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