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恆達公司為經營連鎖餐飲為主要營業之上市公司,則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阿摩線上測驗
oo94at11 大一上 (2023/11/29): 公司法及證交法所規範,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事項:
(A) 私募股票之議案。
->證交法第43條之六第六項(普通公司債以外有價證券之私募) (B)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之議案。
->公司法第172條第五項(董事競業許可)、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董事競業許可) (C) 將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之議案。
->公司法第241條第一項(公積轉增資) (D) 對董事提起訴訟之議案。 ->無此禁項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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