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手冊》︰
四十七、駕駛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之車輛、鑰匙、行車執照及所管資料、工具、公物,逐項完整點交歸還,否則不予發給離職證明。
23. 某甲擔任機關駕駛人離職時,未將經管之鑰匙及車用公物逐項完整點交歸還,試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