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於接獲勞工申訴事業單位違反本
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幾日內將處理情形,以
書面通知勞工?
(A)14 日
(B)20 日
(C)30 日
(D)60 日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0), B(7), C(48), D(104), E(0) #3421808

詳解 (共 2 筆)

#6402633
勞動基準法   第 74 條 1. 勞...
(共 3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6633929
第 74 條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
  •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 雇主為前項行為之一者,無效。
  • 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於接獲第一項申訴後,應為必要之調查,並於六十日內將處理情形,以書面通知勞工。
  • 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應對申訴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
  •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公務員應依法追究刑事與行政責任外,對因此受有損害之勞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主管機關受理檢舉案件之保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