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共分為六大階段,下列關於不同階段的執行事項說明,何..-阿摩線上測驗
7F
|
8F phc 大三下 (2021/03/03)
(A)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4條 原就讀學校應就前項名冊中之高關懷學生,於其畢業一個月前,召開評估會議,評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但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或未按時註冊者,應於離校或開學後一個月內為之。 (C)(D)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第 6 條 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後,應於入學日起一個月內,逕至通報系統查詢入學學生是否為轉銜學生。 依前項規定確認為轉銜學生者,現就讀學校經評估有必要者,應通知原就讀學校進行資料轉銜;原就讀學校應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將轉銜學生之必要輔導資料及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以密件轉銜至現就讀學校。 輔導資料之轉銜,應取得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動請求轉銜輔導。 二、基於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學校主管機關同意。 三、基於保護學生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必要。 四、依其他法規規定。 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及資料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等相關作業規定,由教育部另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