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457:
執行...
依刑事訴訟法第457條規定:「執行裁判由為裁判法院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之。但其性質應由法院或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指揮,或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38.裁判確定後應由何人指揮執行?(A)最初偵辦的司法警察官(B)裁判法院的書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