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其中女性委員應有 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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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林雅靜 高一下 (2013/01/24)
中央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三人,採任期
制,以教育部部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
合計,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前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三個月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
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8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二十三
人,採任期制,以直轄市、縣(市)首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
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
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合計,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