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依警械使用條例,下列何種情形完全不能列入使用槍械時機之考量?
(A)執行拘提、逮捕時
(B)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C)戒備意外時
(D)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明 小五上 (2021/04/21)

V(A)執行拘提、逮捕時



V(B)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C)戒備意外時


僅得警棍指揮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2

警械使用條例 第 2 條

(「得警棍指揮」的情形)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指揮:


一、指揮交通。


二、疏導群眾。


三、戒備意外。



V(D)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4

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

(「得使用警刀或槍械」的情形)


I.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


查看完整內容

22.依警械使用條例,下列何種情形完全不能列入使用槍械時機之考量?(A)執行拘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