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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A 公司廠房未設置污水處理設施,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檢驗含有大量汞污泥,該署乃依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公告為污染場址。上開公告行為得依下列何項理由判定其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
(A)污染場址之公告為抽象禁止使用或開發之行為,並有法律依據,為實質法規命令
(B) A 公司雖因公告負有清除改善污染場址之責任,惟並無處罰之法律效果,為事實行為
(C) A 公司因公告而須擬具計畫改善污染場址,已生法律效果,為行政處分
(D) A 公司應配合公告擬具計畫改善污染場址,為行政指導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tta Chang 高三下 (2012/08/15)
公告→一.....看完整詳解
3F
陳普考 高一下 (2013/08/02)
行政處分怎會等於一般處分
依法規作單向的處分應視為行政處分(如指定古蹟)
而提目題到的該廠址系針對特定標的所作出的行政處分

4F
Atta Chang 高三下 (2013/08/04)

剛好點到陳普考回覆討論通知,

那時把土壤及地下水公告為污染場址當作對物的一般處分看,故以行程法§100II§110II解,非將行政處分作一般處分。

不過也不宜作對物的一般處分,因為並非公物得喪變更、一般使用。

應以行政處分解,課予特定場址之污染行為人(A公司)擬定改善計畫之行為義務,以公告方式對外產生法效性。


謝謝您的錯誤指正。:)

A 公司廠房未設置污水處理設施,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檢驗含有大量汞污泥,該署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