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依我國期貨交易法,關於會員制期貨交易所,下列何者正確?(1)為非以營利為目..-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畢嘉榮 大三下 (2024/04/30)
會員制期交所:
(1.)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
(2.)總出資額不能小於10E,兼營結算機構得少於20E
(3.)自營業務者出資額最少為2500萬,經紀業務為1500萬,會員對交易所之責任,以出資額10倍為限
(4.)董:3,監:1(董事中(1/4)由非會員之專家擔任)任期3年,可以連任
(5.)解散事由:(a)會員大會決議(經主觀機關核准)
(b)章定解散事由發生
(c)破產
(d)會員不滿7人
公司制期交所:
(1.)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最低實收資本額:10E,兼營結算機構:20E(我國期交所為兼營結算機構,因此最低實收資本額為20E)
(3.)單一股東持股不超過5%。
(4.)董事中應有(1/4)由非會員之專家擔任,其中半數(1/8)由主管機關指派。
(5.)對於章程的規定適用公司法,其中交易者資格、結算部門設置應記載於章程中。
(6.)不得發行無記名股票。
(7.)要設業務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其中有(1/3)成員為在該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