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
第 26 條
會員退會或被停止交易時,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應依章程之規定,責令本人或指定其他會員了結其於期貨交易所所為之交易,其本人於了結該交易目的範圍內,視為尚未退會或未被停止交易。
依前項之規定,經指定之其他會員於了結該交易目的範圍內,視為與本人間有委任之關係。
31.依我國期貨交易法,會員被停止交易時,期貨交易所得採取之措施,下列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