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有關中途離..-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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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phc 大三下 (2020/06/22)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 未入學學生:指新生已報到,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入學。 (二) 中途離校學生:指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 上,包括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學籍辦 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視為休學之學生。 2、因不明原因,自轉出之日起三日內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 續之轉學生。 3、學籍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之休學學生。 4、學校依學籍辦法第十九條廢止學籍之學生。 (三) 長期缺課學生: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二十四 條規定,全學期缺課節數達教學總節數二分之一,或曠課累 積達四十二節之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