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有關擔任期貨顧問事業業務員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最近三年內在金融..-阿摩線上測驗
2F Justin 賴:jusu 大一下 (2021/08/04)
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 19 條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期貨顧問事業之負責人或業務員,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 一、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與其地位相等之人,其破產終結未滿三年或調協未履行者。 三、最近三年內在金融機構使用票據有拒絕往來紀錄者。 四、受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四條、或信託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解除職務處分,未滿五年者。 五、違反本法、國外期貨交易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中央銀行法、管理外匯條例、保險法、信用合作社法、信託業法或金融控股公司... 查看完整內容 |